唐代行軍制度研究
孫繼民 著
文津出版社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初版
ISBN:9576682843
第四章 唐代行軍的兵員構成
行軍是多種兵員構成的軍事組織,一般有府兵、兵募、蕃兵,有時還有義征,間或有健兒。各兵員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府兵爲其核心;兵募爲期主體;蕃兵爲其補充;義征比例不高,在太宗后則更少。
1、作爲行軍核心兵員的府兵
府兵的首要任務是宿衛,用於征行的數量有限,但因其組織嚴密,訓練嚴格,戰鬥力較强,因此府兵是征防的中堅和核心力量。
“行兵”是對唐代征行府兵的通行稱謂。其征發,“皆下符契,州刺史與折衝堪契乃發。若全府發,則折衝都尉以下皆行,不盡則果毅行,少則別將行。”
府兵征發的非建制原則;編入行軍的府別編制原則;征發量的少數分散原則。
2、作爲行軍主體兵員的兵募
兵募又稱募人、征人、州兵,是唐前期除府兵外最重要的兵員。
兵募最初是爲應付臨時征行而征集的兵員。第一,兵募的征集不定時,不定期;第二,兵募是參加征行的兵員。以後隨著部分行軍轉爲邊防鎮軍,一部分臨時征行的兵募才開始轉爲定期鎮戍的兵募。
編入行軍的兵募都是單獨立營,自成系統,其內部按州別原則編成。
兵募的裝備,原則上由官府供給,但是官府無力提供時,兵募需“自備”。此“自備”相對與“官給”而言,是民間自籌的代稱,由鄉鄰共同負擔。
兵募是行軍的主體兵員。
與招募兵制不應混淆,此為義務兵制。
3、作爲行軍補充兵員的蕃兵
蕃兵是少數族人承擔的兵役和組織的軍隊,蕃兵的活躍是唐代軍事制度的一大特色。
蕃兵編入行軍的組織形式有兩種:蕃兵募義個體兵員提供兵役,以州爲單位相對集中的形式編入行軍;蕃部落兵以現成部落組織形式直接編入行軍。
4、義征
義征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自願從征,二是自辦衣裝。其集兵方式與府兵兵募不同,不經過州縣而直接投募出征的軍將。
扯一點八卦,名將薛仁貴,演義里出身火頭軍,是自願投募到張士貴麾下的。張士貴,演義里是個庸人加小人,正史里還不錯,“累遷左領軍大將軍”,結局不壞。的確,那時民風尚武,從軍是有ambition的平民的不錯選擇。
5、健兒
以自願爲基礎的志願兵;應募條件是身體健壯、弓馬嫻熟、武藝高强;集兵方式是由朝廷下達召募令,在京者由中書門下選試,在地方者中央派使者赴外州,會同州縣共同撿選。
這個章節,還應參看張國剛、張澤咸先生的研究,才可更爲透徹。
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
唐代行軍制度研究
孫繼民 著
文津出版社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初版
ISBN:9576682843
第三章 唐代以前的行軍制度
1、北周行軍制度的建立
行軍制度是西魏北周軍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府兵制建立之後軍事統兵體制的重大變革。
府兵制的改革包括統兵制度和兵役制度兩個方面。統兵體制的改革主要是建立了宇文氏最高統治者之下的六柱國——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即二十四軍)的府兵組織指揮系統。兵役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將豪强武裝納入府兵系統,征發漢族編戶齊民進入府兵系統,給傳統的世兵制兵役制度帶來了征兵制的因素。
府兵統兵體制的改革建立了一套嚴密規整的組織指揮系統,但不久也發生了變化,在原來平戰合一統兵體制的基礎上,分離出了與平時戍衛體制相聯繫而又區別的戰時出征體制——行軍制度。這一分離過程包括了統兵將領的官職分離和統兵體製的平戰分離。
到北周宣帝宣政元年(五七八年)後,行軍制度已經成爲固定的戰時出征制度,表現爲:出征軍隊加號“行軍”已成定制;組織制度進一步健全,指揮系統上有行軍元帥、行軍總管、水軍總管等主官外,建立監軍制度,確立了行軍元帥府、行軍總管府兩級僚佐制度等。
2、隋代府兵制變化對行軍制度的影響
隋代府兵制堆行軍制度産生重要影響的變化有兩個:隋初十二衛府的建立和開皇十年(五九0年)府兵的兵農合一。
十二衛府的形成對平戰體制的合分有兩層主要意義:其一,確認了過去二十四軍的雙重任務向十二衛府單一任務的轉變;其二,在體制上確認了與行軍制度的分工。
開皇十年府兵制的變革有兩個方面:一是兵農合一,寓兵於農;二是撤銷了部分地區的新置軍府。這對行軍制度産生了深刻影響,表現爲:一、府兵從征的組織形式發生了變化:開皇十年以前,府兵是以整體組織的現役形式加入行軍的,之後,府兵則是一個體兵員的預備役形式加入行軍的;二、行軍從征兵員的比例構成發生了變化,成爲由以府兵爲主體的兵員構成向以兵募爲主體的兵員構成轉變的轉折點。
3、隋代行軍制度發展的幾點表現
一、行軍統帥及其稱號的變化,體現了中央集權的需要:文帝後期,親王任行軍元帥的比例上升;煬帝時行軍統帥的品級卑微化以及大總管區的撤銷。這些都是爲了加強中央集權。
二、行軍統帥兼職安撫大使,實現了行軍統帥機構軍政權與民政權的分離,也爲以後行軍制度向節度使制度的演變埋下伏筆。
三、隋末監軍由御史專任,職責趨于專業化,專門負責糾舉違法亂度,與北周隋初監軍高踞統帥之上迥然有別,標誌著監軍制度的成熟與發展。
總之,北周與隋代行軍制度的確立和發展是唐前期行軍制度充分發展的鋪墊與基礎。
孫繼民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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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初版
ISBN:9576682843
第三章 唐代以前的行軍制度
1、北周行軍制度的建立
行軍制度是西魏北周軍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府兵制建立之後軍事統兵體制的重大變革。
府兵制的改革包括統兵制度和兵役制度兩個方面。統兵體制的改革主要是建立了宇文氏最高統治者之下的六柱國——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即二十四軍)的府兵組織指揮系統。兵役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將豪强武裝納入府兵系統,征發漢族編戶齊民進入府兵系統,給傳統的世兵制兵役制度帶來了征兵制的因素。
府兵統兵體制的改革建立了一套嚴密規整的組織指揮系統,但不久也發生了變化,在原來平戰合一統兵體制的基礎上,分離出了與平時戍衛體制相聯繫而又區別的戰時出征體制——行軍制度。這一分離過程包括了統兵將領的官職分離和統兵體製的平戰分離。
到北周宣帝宣政元年(五七八年)後,行軍制度已經成爲固定的戰時出征制度,表現爲:出征軍隊加號“行軍”已成定制;組織制度進一步健全,指揮系統上有行軍元帥、行軍總管、水軍總管等主官外,建立監軍制度,確立了行軍元帥府、行軍總管府兩級僚佐制度等。
2、隋代府兵制變化對行軍制度的影響
隋代府兵制堆行軍制度産生重要影響的變化有兩個:隋初十二衛府的建立和開皇十年(五九0年)府兵的兵農合一。
十二衛府的形成對平戰體制的合分有兩層主要意義:其一,確認了過去二十四軍的雙重任務向十二衛府單一任務的轉變;其二,在體制上確認了與行軍制度的分工。
開皇十年府兵制的變革有兩個方面:一是兵農合一,寓兵於農;二是撤銷了部分地區的新置軍府。這對行軍制度産生了深刻影響,表現爲:一、府兵從征的組織形式發生了變化:開皇十年以前,府兵是以整體組織的現役形式加入行軍的,之後,府兵則是一個體兵員的預備役形式加入行軍的;二、行軍從征兵員的比例構成發生了變化,成爲由以府兵爲主體的兵員構成向以兵募爲主體的兵員構成轉變的轉折點。
3、隋代行軍制度發展的幾點表現
一、行軍統帥及其稱號的變化,體現了中央集權的需要:文帝後期,親王任行軍元帥的比例上升;煬帝時行軍統帥的品級卑微化以及大總管區的撤銷。這些都是爲了加強中央集權。
二、行軍統帥兼職安撫大使,實現了行軍統帥機構軍政權與民政權的分離,也爲以後行軍制度向節度使制度的演變埋下伏筆。
三、隋末監軍由御史專任,職責趨于專業化,專門負責糾舉違法亂度,與北周隋初監軍高踞統帥之上迥然有別,標誌著監軍制度的成熟與發展。
總之,北周與隋代行軍制度的確立和發展是唐前期行軍制度充分發展的鋪墊與基礎。
2006年12月9日星期六
唐代行軍制度研究
孫繼民 著
文津出版社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初版
ISBN:9576682843
第二章 行軍制度之前的出征制度
1、秦漢時期的將軍統兵出征制
初,戰時任命將軍率軍出征,戰爭平息即罷將軍稱號。將軍不是常設官名。
西漢時,將軍統兵制繼續發展,將軍稱號趨於等級化、複雜化:單號將軍、重號將軍、雜號將軍。
重號將軍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後、左、右將軍,護軍將軍等。武帝前主要置於戰時出征,武帝後,則主要置於平時武官。
雜號將軍是泛稱各類名號的將軍。例:伏波、貳師、材官、輕車將軍等。或根據戰區地名,或根據所領兵种,或根據作戰任務,或根據祈願厭勝而命名。
在漢初特定條件下,也曾經短時期實行過特殊的出征制度:皇帝出征制、常置官員統兵出征制。
東漢將軍號有兩多:大將軍多、雜號將軍多。還有一特點:日趨階官化。
2、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都督統兵出征制
都督(持節都督)是統兵領軍的實際職務,原屬出征制度,“事竟罷”,以後才演變成常設軍職。持節都督本是軍職,帶將軍或中郎將號,地位高低視軍號品級定,並依軍號設立軍府,有相應僚佐。
都督制度有二:兼行征鎮的軍區都督和專行征伐的征伐的征伐都督。
曹魏始置都督區,都督刺史各置,軍民分治,只有少數都督兼任所駐州刺史。晋惠帝後,都督例兼所駐州刺史,兼治軍民。
奉命出征爲持節都督者,統率全軍或一支獨立部隊。後統率全軍者常稱大都督。北魏後,常別置行臺節度諸軍,統率權又漸轉移於行臺。
在玩KOEI的三國志系列游戲時,裏面的官階很值得注意。雖然不是完全符合史實,但是很好的體現了將軍號的階官化。
游戲中的文官不論官階高低,統兵數目只能爲最低的一萬人,只有最高階的丞相司空之類文官才能真正統兵,這與漢初的臨時統兵制也是一種契合。
游戲中還有委任的操作,可以委任都督。這些委任的都督就是軍區都督。可以讓其兼任刺史,軍政民政兼治,也可只治軍事,軍政分離。
某些城市具有兵種訓練功能,例如南皮可以訓練步兵謀略,武威的騎兵,會稽的水軍。這應該是對此時出現的世兵制的暗示。同樣,某些武將兵法具有繼承性,也應該是世兵制的暗示。
3、都督統兵出征制與將軍統兵出征制的幾點區別
第一 將軍統兵出征制以出征作戰爲主要任務,與平時的鎮戍體制相分離。都督統兵出征制下的征伐都督與之相同,但軍區都督則是征行體制與鎮戍體制合一,既征又鎮,既鎮又征。
第二 將軍統兵出征制下的征行軍隊只存續於出征期間;都督統兵出征制下的軍隊則是常備軍。
第三 兩者兵役基礎不同。前者主要是征兵制和募兵制;後者的兵役基礎主要是世兵制。
第四 兩者的軍隊編成方法不同。將軍統兵出征制是在平時軍隊體制的基礎上,抽調不同系統的軍事力量,編成出征軍隊。都督統兵出征制下則直接由平時體制轉入戰時體制。
都督統兵出征制一直持續到南北朝時期,至北周,其出征職能又轉給行軍總管,形成行軍總管統兵出征制。行軍總管統兵出征制是對平戰合一。征鎮合一的體制的否定和分解,是專主征伐的軍事制度,在許多方麵類似於秦漢的將軍統兵出征制,在某些形式上表現初一種回歸和再現。
孫繼民 著
文津出版社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初版
ISBN:9576682843
第二章 行軍制度之前的出征制度
1、秦漢時期的將軍統兵出征制
初,戰時任命將軍率軍出征,戰爭平息即罷將軍稱號。將軍不是常設官名。
西漢時,將軍統兵制繼續發展,將軍稱號趨於等級化、複雜化:單號將軍、重號將軍、雜號將軍。
重號將軍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後、左、右將軍,護軍將軍等。武帝前主要置於戰時出征,武帝後,則主要置於平時武官。
雜號將軍是泛稱各類名號的將軍。例:伏波、貳師、材官、輕車將軍等。或根據戰區地名,或根據所領兵种,或根據作戰任務,或根據祈願厭勝而命名。
在漢初特定條件下,也曾經短時期實行過特殊的出征制度:皇帝出征制、常置官員統兵出征制。
東漢將軍號有兩多:大將軍多、雜號將軍多。還有一特點:日趨階官化。
2、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都督統兵出征制
都督(持節都督)是統兵領軍的實際職務,原屬出征制度,“事竟罷”,以後才演變成常設軍職。持節都督本是軍職,帶將軍或中郎將號,地位高低視軍號品級定,並依軍號設立軍府,有相應僚佐。
都督制度有二:兼行征鎮的軍區都督和專行征伐的征伐的征伐都督。
曹魏始置都督區,都督刺史各置,軍民分治,只有少數都督兼任所駐州刺史。晋惠帝後,都督例兼所駐州刺史,兼治軍民。
奉命出征爲持節都督者,統率全軍或一支獨立部隊。後統率全軍者常稱大都督。北魏後,常別置行臺節度諸軍,統率權又漸轉移於行臺。
在玩KOEI的三國志系列游戲時,裏面的官階很值得注意。雖然不是完全符合史實,但是很好的體現了將軍號的階官化。
游戲中的文官不論官階高低,統兵數目只能爲最低的一萬人,只有最高階的丞相司空之類文官才能真正統兵,這與漢初的臨時統兵制也是一種契合。
游戲中還有委任的操作,可以委任都督。這些委任的都督就是軍區都督。可以讓其兼任刺史,軍政民政兼治,也可只治軍事,軍政分離。
某些城市具有兵種訓練功能,例如南皮可以訓練步兵謀略,武威的騎兵,會稽的水軍。這應該是對此時出現的世兵制的暗示。同樣,某些武將兵法具有繼承性,也應該是世兵制的暗示。
3、都督統兵出征制與將軍統兵出征制的幾點區別
第一 將軍統兵出征制以出征作戰爲主要任務,與平時的鎮戍體制相分離。都督統兵出征制下的征伐都督與之相同,但軍區都督則是征行體制與鎮戍體制合一,既征又鎮,既鎮又征。
第二 將軍統兵出征制下的征行軍隊只存續於出征期間;都督統兵出征制下的軍隊則是常備軍。
第三 兩者兵役基礎不同。前者主要是征兵制和募兵制;後者的兵役基礎主要是世兵制。
第四 兩者的軍隊編成方法不同。將軍統兵出征制是在平時軍隊體制的基礎上,抽調不同系統的軍事力量,編成出征軍隊。都督統兵出征制下則直接由平時體制轉入戰時體制。
都督統兵出征制一直持續到南北朝時期,至北周,其出征職能又轉給行軍總管,形成行軍總管統兵出征制。行軍總管統兵出征制是對平戰合一。征鎮合一的體制的否定和分解,是專主征伐的軍事制度,在許多方麵類似於秦漢的將軍統兵出征制,在某些形式上表現初一種回歸和再現。
唐代行軍制度研究
孫繼民 著
文津出版社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初版
ISBN:9576682843
第一章 行軍在唐代武裝力量體制中的地位
1、軍制与兵制之別
軍制:軍事組織制度。兵制:兵役制度。前者的研究對象是軍隊,是軍事組織的整體,包括軍事組織的種類、構成、編制、指揮統領系統、職能、任務等;後者的研究對象是兵員,是軍隊的個體,包括兵員服役的來源、身份、種類、性質、作用等。
兵員是軍隊的構成要素,軍隊是兵員的構成形式。
行軍屬於唐代軍制的範疇。
2、府兵制的性質歸屬
府兵制始終具有軍制與兵制的雙重性質。
宇文泰創立的府兵制既是統兵制度,又是兵員補充制度,是軍事組織制度與兵役制度的有機合一。隋文帝開皇十年(西元五九O年)廢兵戶制度,府兵由原來世代執役的職業兵變成兼具軍籍和編戶齊民的雙重身份。這一變化導致了軍府性質的重大變化:軍府原先是現役軍人組成的常備軍,由此變成了預備兵員的管理機構。其兵制的因素趨于凸顯,軍制的因素趨于削弱。
3、行軍與鎮軍之前後嬗變
中軍:北衙禁軍、南衙禁衛軍。(北門四軍: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南衙十六衛:左右衛、左右驍騎、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
鎮戍。
行軍是唐初野戰軍的組織形式,是唐王朝在戰爭狀態下實施戰略機動的野戰軍團。行軍是臨時的野戰軍,鎮軍是常備的野戰軍。行軍是形成鎮軍的來源和前身,鎮軍是行軍轉入屯駐的必然結果。以高宗儀鳳年間爲界,之前,行軍是適應攻勢戰略的需要而行之有效的野戰軍組織形式;之後,唐軍轉爲防禦戰略,必須投入相當的兵力屯戍邊防,原來臨時徵集的行軍被迫轉入長期屯駐,成爲鎮軍。
總結:行軍具有戰時性、臨時性、機動性,是唐朝前期特別是鎮軍形成之前執行戰略機動的野戰軍團。
孫繼民 著
文津出版社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初版
ISBN:9576682843
第一章 行軍在唐代武裝力量體制中的地位
1、軍制与兵制之別
軍制:軍事組織制度。兵制:兵役制度。前者的研究對象是軍隊,是軍事組織的整體,包括軍事組織的種類、構成、編制、指揮統領系統、職能、任務等;後者的研究對象是兵員,是軍隊的個體,包括兵員服役的來源、身份、種類、性質、作用等。
兵員是軍隊的構成要素,軍隊是兵員的構成形式。
行軍屬於唐代軍制的範疇。
2、府兵制的性質歸屬
府兵制始終具有軍制與兵制的雙重性質。
宇文泰創立的府兵制既是統兵制度,又是兵員補充制度,是軍事組織制度與兵役制度的有機合一。隋文帝開皇十年(西元五九O年)廢兵戶制度,府兵由原來世代執役的職業兵變成兼具軍籍和編戶齊民的雙重身份。這一變化導致了軍府性質的重大變化:軍府原先是現役軍人組成的常備軍,由此變成了預備兵員的管理機構。其兵制的因素趨于凸顯,軍制的因素趨于削弱。
3、行軍與鎮軍之前後嬗變
中軍:北衙禁軍、南衙禁衛軍。(北門四軍: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南衙十六衛:左右衛、左右驍騎、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
鎮戍。
行軍是唐初野戰軍的組織形式,是唐王朝在戰爭狀態下實施戰略機動的野戰軍團。行軍是臨時的野戰軍,鎮軍是常備的野戰軍。行軍是形成鎮軍的來源和前身,鎮軍是行軍轉入屯駐的必然結果。以高宗儀鳳年間爲界,之前,行軍是適應攻勢戰略的需要而行之有效的野戰軍組織形式;之後,唐軍轉爲防禦戰略,必須投入相當的兵力屯戍邊防,原來臨時徵集的行軍被迫轉入長期屯駐,成爲鎮軍。
總結:行軍具有戰時性、臨時性、機動性,是唐朝前期特別是鎮軍形成之前執行戰略機動的野戰軍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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